
法律问题:国际学生和无薪实习
法律问题:国际学生和无薪实习
作者:马克B. terry Rhoads
2015年12月
关于国际学生和无薪实习的法律问题是什么?
美国.S. 美国劳工部(DOL)正在严格调查“无薪实习”项目,以确定所从事的工作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志愿”工作, 或者相反,工资和小时法是否要求工作得到补偿.
DOL关于实习可以“无薪”的规定并不新鲜, 并且已经存在了几十年. 然而,直到最近,DOL还没有把执行这些规则作为优先事项. 这是现在的首要任务.
以下是为什么这个问题对国际学生很重要:
- 如果实习在DOL规则内是“无薪”的, 那么它就不是“就业”,因此不需要外国学生获得“就业许可”," i.e., F-1 Optional Practical Training (选择) or 课程实践训练(CPT); or J-1 Academic Training.
- If, 另一方面, 根据DOL的规定,无薪实习应该是有薪实习, 然后,学生必须获得“就业许可”才能进行实习. 如果学生在没有获得适当授权的情况下进行这样的实习,例如.g., CPT, 选择, 那么学生将违反身份,因为学生从事了未经授权的就业.
- DOL强调的是执行, 这对雇主来说很重要, 大学就业服务专业人员, 学生们也需要了解志愿者工作和无薪实习的相关规定. 本文总结了这些规则,并讨论了国际学生参加无薪实习项目的后果.
无薪实习与国际学生:值得关注的原因
多年来,许多雇主和许多学生(美国学生).S. 美国公民和国际学生)从事无薪实习项目,这完全违反了DOL规则和公平劳动标准法案(FLSA)的“工资”要求。. FLSA通过要求雇主为工人所从事的工作支付工资来防止剥削工人.
在某些情况下,雇主可以让实习生或练习生无偿工作, 但这种情况非常有限, 而且实习必须符合非常严格的标准,才能合法获得“无薪”待遇.“对于美国学生来说.S. 公民或永久居民, 如果学生从事的是应该有报酬的无薪实习项目,对学生来说没有任何风险, 虽然, 当然, 雇主可能会被要求偿还实习生的工资.
然而,对于外国学生来说,风险要大得多.
外国学生在没有适当工作许可的情况下从事无薪实习, 而DOL或法院随后判定该实习应该是带薪就业, 该外国学生违反了移民身份,有被驱逐出境的危险. 结果是, 外国学生, 雇主, 职业服务专业人士需要了解无薪实习的规则.
确定无薪实习是否合适
你的国际学生或实习生是否有因参与志愿者实习项目而违反其移民身份的风险? 答案需要以下分析:
- 实习项目是否符合DOL关于“志愿工作”的规定?? 如果是这样,那么这项工作在法律上是“自愿的”,不被认为是雇佣. 国际学生可以从事这种类型的实习,没有报酬, 而且没有任何工作许可.
- 如果该项目不符合DOL关于志愿工作的规定,那么该工作就是“就业”.在这种情况下, 国际学生只有在有适当的工作许可(即工作许可)的情况下才能参加实习.e. F-1 选择 or CPT; or J-1 Academic Training). 如果学生从事的工作不符合DOL关于志愿工作的规定, 而且没有正式的工作授权, 该学生从事未经授权的就业,不符合身份, 即使学生没有得到任何报酬.
关键是: 持有F-1或J-1身份的国际学生是否需要工作许可不受学生是否获得报酬的限制. 国际学生可能需要适当的F-1或J-1工作许可,即使是无薪工作. 只有根据DOL规定,该工作属于“志愿”无偿工作,国际学生才能在没有适当工作授权的情况下从事该工作.
DOL关于无薪实习的规定
FLSA的一般规则是, 如果一个人在公司或组织的指导和控制下工作, 并为公司或组织提供有益的服务, 个人应该得到至少联邦最低工资的服务.
这条规则也有例外,但例外是有限的. 例如, 个人可以为慈善非营利组织提供真正的志愿服务(比如在教堂的糕饼义卖活动中工作, 帮助无家可归者, 等等).
但是与私人营利性雇主的志愿者培训或实习项目呢?
劳工部工资和工时司建立了一个六因素测试,以确定工作是合法的志愿者培训(不需要报酬或工作授权)还是就业(需要报酬和工作授权).
如果以下六个条件都适用, 受训者并非FLSA所指的雇员, 并被恰当地归类为不需要“就业授权”的无薪志愿者:
- 培训, 即使它包括雇主设施的实际操作, 类似于职业学校的课程;
- 培训是为了学员的利益;
- 培训生不会取代正式员工,而是在密切监督下工作;
- 提供培训的雇主不能从学员的活动中获得直接利益, 有时,雇主的经营实际上可能受到阻碍;
- The trainees are not necessarily entitled to a job at the completion of the training period; and
- 雇主和受训者理解受训者无权获得培训时间的工资.
在许多情况下,第四项是最有问题的. 请注意,必须满足所有六个因素.1 这不是一个容易应用的测试. 例如,假设一个学生暑期在一家金融机构实习. 如果学生跟踪正规工人, 观察操作, 旁听会议, 诸如此类, 这可能是允许的无薪培训,因为实习生不会给雇主带来直接的好处. 但如果实习生是研究金融市场的呢, 然后将其包含在提交给高级管理层的报告中? 雇主是否从工作中“获得了直接利益”? 可以说,是的,在这种情况下,这将是“就业”."
劳工部工资和工时部门向雇主发出意见信,要求他们就“实习计划”提供指导.例子包括:
- 当学生参与的教育或培训项目“旨在为学生提供专业经验,以促进他们的教育和培训,并以学术为导向,以他们的利益”时,DOL不会将学生视为雇员.(《澳门银银河官网极速版》,1988年1月28日). (换句话说,这个项目有学术成分.)
- 在一封日期为5月10日的信中, 1983, 劳工部决定,那些通过“实习……让学生置身于现实生活中,为学生提供在课堂环境中无法获得的教育经验”而获得大学学分的学生不会被视为雇员.
- 其他豁免学生实习的例子包括室内设计学生工作,以换取接受监督的实践设计经验的机会,作为学校课程的一部分(工资和小时意见信), 3月31日, 1970); paralegal students earning credits for working under attorney supervision ("Wage and Hour Opinion Letter,3月8日, 1977); and pharmacy students working for no pay as part of instruction required by the state for obtaining a license ("Wage and Hour Opinion Letter,4月11日, 1973).
这些例子似乎表明,在学院或大学的教育课程有“实践经验”要求的培训项目中,志愿者工作是可以接受的. 可能还有其他可以接受的项目, 但每个程序都必须根据DOL的六因素测试进行评估.
安全的规则是:如果国际学生实习生将为雇主提供有益的服务, 即使没有报酬, 然后需要适当的工作授权.
国际学生工作授权书
什么是国际学生的工作许可?
这取决于学生的地位. 在美国的国际学生可以以以下任何一种移民身份上大学:
- 使用“受抚养人”签证的学生 (例如, 配偶或父母以工作签证身份在美国的受抚养人, 比如H-1B签证, e 1 /飞行/ e - 3, L-1, O-1). 在一般情况下, 使用受抚养人签证上学的学生没有工作资格, 除非根据六因素测试,工作是自愿的.
- F-1身份的学生 (这是一种典型的“学生”身份,用于注册学术项目的学生). 没有必要的授权,F-1学生是不允许从事工作的. 对于F-1学生,工作授权选项是:
- 校园招聘: 保持其身份的F-1学生在学校上课期间每周最多可在校园工作20小时,在学校假期期间可全职工作, 只要他们打算注册下学期的课程. 工作必须在校园里,或在校外与学校有教育联系的地点. 没有你.S. 这项工作需要公民和移民服务(CIS)的授权.
- 课程实践训练(CPT) F-1学生可以得到学校指定的学校官员(DSO)的批准,在特定的时间内为特定的校外雇主工作. 为了获得CPT的资格, 该工作必须是学生学习课程中既定课程的组成部分. CPT可以被批准为兼职(每周20小时或更少)或全职工作(例如, 在合作的情况下). DSO的批准, 以及学生SEVIS记录和I-20表格的批注, 在开始CPT之前需要什么.
- 可选实践培训(选择): 选择是F-1学生作为雇员或实习生工作的另一种常见方式. 选择允许学生为任何雇主工作,从事与学生学位课程相关的工作. 大多数F-1身份的学生有资格获得总共12个月的选择, 哪些可以在学位课程中使用,哪些可以在毕业后用于工作. 选择可以是上课期间的兼职工作,也可以是休息期间的全职工作. 学位课程期间使用的选择将从学位完成后可用的选择时间中减去.
- 经济困难: 保持F-1身份一学年且学业成绩良好的F-1学生可以基于“经济困难”申请校外就业.“经济困难是指由学生无法控制的不可预见的情况引起的经济问题. 学生必须根据经济困难向CIS申请工作许可.
- 指定国际组织: 某些组织被允许雇佣F-1学生工作经验(联合国,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 世界银行, 等等).
- J-1学生 (适用于在美国大学从事指定项目的“交流访问者”.S. 大学). J-1学生的选择是:
- 校园招聘: J-1学生在校期间每周可从事不超过20小时的兼职工作,在休息和假期可从事全职工作. 该工作必须在开始前得到大学外国学生顾问的书面授权,每次不得超过12个月.
- 与奖学金、助教奖学金和研究金相关的就业: 这项工作需要大学DSO在开始雇佣之前的书面批准. 如果J-1项目是由学校以外的机构赞助的, 然后,学生将需要从该机构获得书面的就业授权. J-1学生在学校上课期间每周工作不超过20小时,休息期间全职工作.
- 不可预见的经济情况: J-1学生因严重问题,必要时可获准校外就业, 紧急的, 以及获得J-1学生身份后出现的不可预见的经济状况. 这种类型的J-1学生在上课期间每周最多工作20小时.
- J-1生、博士后学历培养就业情况: Most J-1 students are eligible for academic training during or after completing their education in the United States (18 months for most J-1 students; up to 36 months for post-doctoral research). This is similar to F-1 optional practical training; however, 不像F-1学生, 从事学术培训的J-1学生不需要获得CIS的正式就业许可.
国际学生最安全的途径
鉴于DOL六因素测试的难度和模糊性, 对于国际学生来说,最安全的规则应该是这样, 如果学生为雇主提供有益的服务, 无论有无报酬, 学生应获得适当的工作许可.
尾注
1 最近有两起联邦法院诉讼涉及“志愿者实习”职位是否应该支付报酬的问题. 在诉讼中, 志愿者实习生声称,事实上他们应该这样做, 因为DOL“六因素”测试不符合而被支付. 两个联邦法院采用了更灵活的“经济现实”测试. 这个测试分析了谁是工作的“主要受益者”:雇主还是实习生. 这项测试还评估其他因素,包括工作是否与实习生的学年一致, 工作持续的时间是否超过了“培训”所需的时间等等. 到目前为止,DOL还没有采用这种测试,而是遵循传统的六因素测试.
注意: 本专栏提供了关于外国学生工作选择的一般信息. 它不是法律建议,也不建立律师/客户关系. 每种情况都是独一无二的, 学生和雇主应该咨询他们的法律顾问,以确定工作资格.
马克B. terry Rhoads 麦克坎德利斯·霍尔顿的律师.